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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申请购买小汽车办理集控手续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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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办理集控手续
1、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,事先到市集控办领取江苏省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资金审核表,用户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好后送到市集控办。由市集控办审核后送市政府办公室,经市政府领导批复后,再由市集控办在每月的23号前送苏州市集控办,然后由苏州市集控办送江苏省集控办。
2、集体企业购买小汽车,事先到市集控办领取张家港市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、大轿车资金审核表,用户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好后送到市集控办。由市集控办审核后送市政府办公室,经市政府领导批复后,由市集控办通知用户,用户购置好车后携带车辆合格证、IC卡、发票及已批好的张家港市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、大轿车资金审核表,到市集控办办理集控手续。
3、私营企业、外商独资企业购买小汽车,事先到市集控办领取张家港市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、大轿车资金审核表,用户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好后送到市集控办。经市集控办批复后,用户方可购车,然后携带车辆合格证、IC卡、发票及已批好的张家港市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、大轿车资金审核表,到市集控办办理集控手续。
4、涉外单位和部、省属企业购买小汽车参照1、2条执行。
二、 党政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购车标准
1、党政机关、事业、企业单位(集体)购买小汽车,一律按照
排气量2.0、经费在25万以下的车辆(二者共同执行,控制车辆;广州本田、帕萨特自动档、所有进口小轿车)。
2、集体企业参照(第二条执行、私营企业除外)。
3、党政机关、事业、集体企业购置面包车(含进口面包车在40万以下、大客车除外)。

集控办(办公地点: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窗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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