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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办办事规程

1 政府采购管理

1.1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流程图

1.2 工作指导书

a)受理:采购单位填制市政府采购物品资金审批表,经局业务科室盖章后,报采购办审批,采购办确认后受理,审批采购方式。

b)下达采购计划:采购办将审批的采购物品资金审批表交招投标中心进行采购。

c)审核招投标中心编制的采购方案:对招投标中心编制的采购方案进行审批,并报局领导审批。

d)现场开标监督:开标时,采购办进行现场监督。

e)合同备案:招投标中心将签好的合同报采购办备案,采购办做好合同台帐登记。

f)付款审核:供应商将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交货验收报告报采购办,采购办与合同条款进行核对后审批,报收付中心付款。

g)归档:采购办将付款结束的合同归档。

2 集控管理

2.1 集控管理工作流程图

 

2.2 工作指导书

a)受理:购车单位填制购置车辆资金审核表,交集控办审批。

b)报市政府审批:集控办将审批的购车审核表报市政府审批。

c)报苏州集控办审批:集控办将经市政府审批的购车审核表报苏州集控办审批。

d)政府采购:购车单位拿到经苏州审批的购车审核表,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。

e)开具上牌单:购车单位到集控办开具上牌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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