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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局文明办公规范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提高办事效率,规范服务行为,树立良好的财政整体形象,更好地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,特制定"文明办公"规范如下:
一、爱岗敬业,奉献社会:
1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"当人民公仆,树财政形象"活动,发扬张家港精神,敢于争先,乐于奉献,立党为公,勤政为民。
2、坚持周二晚上政治学习制度,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。
3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守各项财经法规,认真贯彻执行市委、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各项决定。 4、热爱岗位、忠于职守,刻苦钻研业务,准确处理公务,讲究工作效率,文明高效服务。
二、一尘不染,廉洁自律:
1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,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,奉公守法,为政清廉,维护财政形象,当好人民公仆。
2、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强化行风建设,自觉接受监督,严禁以权谋私,损害集体利益。
3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崇尚节约,反对浪费,勤俭治家,服务社会。
4、诚实守信,严于律己,遵守职业道德,提高自身素质,展现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。
三、文明礼貌,热情待人:
1、尊重领导,团结同志,互相帮助,和睦相处,待人礼貌,态度友好。
2、自觉做到言语文明,使用"请、您好、谢谢、对不起"等礼貌用语,在公务交往中,提倡讲普通话。
4、公务接待,礼貌规范,热情迎送,耐心解答。接听电话注意礼节,重要事项作好记录,及时转告。
四、讲究卫生,环境整洁:
1、增强卫生意识,养成良好习惯,自觉遵守本局卫生管理制度,保持干净、整洁的工作环境。
2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室内卫生,每月15日重点打扫卫生包干区,卫生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卫生工作进行严格考核。
3、人人动手,个个参与,坚持按照全国卫生城市标准,搞好机关卫生工作,深化巩固创建成果。
4、机关内公共场所严禁吸烟,室内物品摆放整齐,汽车、自行车停放有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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